診斷書開立:眼科
可能病因:
外傷致散瞳,懼光流淚。
白內障、青光眼、腦瘤壓迫致失明、視力減退、視力模糊。
眼肌麻痺致頭痛暈眩。
眼瞼不能完全覆蓋角膜,或無法張開。
眼球調節力或視野範圍減退。
診斷書開立:耳鼻喉科
可能病因:因工作場所噪音、內耳損傷致聽力減退、重聽、失衡。
耳朵外型缺損
診斷書開立:耳鼻喉科外科
可能病因:
鼻咽癌,不明原因鼻炎致鼻軟骨缺損、鼻呼吸困難、嗅覺喪失。
鼻末稍缺損機能遺存障害。
診斷書開立:耳鼻喉科、外科
可能病因:
因口腔癌、鼻咽癌等致咀嚼、嚥下困難或功能喪失。
因外傷或中風等致語言機能部分喪失或失語。
顎骨組織損傷致味覺喪失。
牙齒因外傷致缺損五顆以上。
因中風、腦性麻痺、小腦退化,致上、下顎骨無法開合言語、咀嚼、嚥下或困難。
診斷書開立:內外科
可能病因:
因外傷或疾病致內臟器官切除致身體虛弱
胸腹部臟器包括
(一)胸部臟器:心臟、心囊、主動脈氣管、支氣管、肺臟、胸膜食道。
(二)腹部臟器:胃、肝、膽囊、胰臟、小腸、大腸、腸間膜、脾臟。
(三)泌尿器:腎臟、副腎、輸尿管、膀胱、尿道。
(四)生殖器:內生殖器、外生殖器。
塵肺症致身體虛弱。
女性未滿45歲因傷病切除兩側卵巢或子宮。
男性因陰莖缺損瘢痕致性行為喪失或骨盤骨折引起陽萎。
大小便失禁。
診斷書開立:外科
可能病因:
頸椎、脊柱、胸骨、肩胛骨畸形無法荷重、直立、彎腰、四肢麻痺。
脫衣後或X光照片可察明顯變形。
經手術切除棘狀突起三個以上。
診斷書開立:外科
可能病因:
外傷或疾病開刀致頭部顏面頸部疤痕醜型
頭部頸部有手掌(不含五指)以上瘢痕
顏面有雞蛋大以上之瘢痕,或五公分以上不規則瘢痕,或直徑三公分以上之凹陷。
診斷書開立:外科
可能病因:
外傷或疾病致手指缺損,指關節不能抓取、彎曲、伸直。
肩關節不能舉、抬、擺動、提物;肘關節不能彎曲伸直;脕關節不能轉。
三關節麻痺、喪失運動機能,或缺失。
骨折後明顯變形。
診斷書開立:外科
可能病因:
外傷或疾病致腿關節無法抬起;踝關節無法旋轉;趾關節無法活動或缺失。
下肢各關節麻痺無法活動或殘缺。
除上所列各項外,於八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起,增加洗腎治療患者得申請殘廢等級第七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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